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清退滞留单项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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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

截止到2024年11月底,我中心有一批单项投标保证金尚未办理相关退付手续,仍滞留于中心账户。近期,为配合巡察整改以及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我中心将对历年来形成的滞留单项投标保证金开展清退。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除因投标单位违反招标投标法律规范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不予退还单项投标保证金之外,凡是参与我中心工程交易项目的投标单位,存在单项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情况的,请于2024年12月15 日17:00前,委托对应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或自行到中心办理单项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

2、投标单位(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申请退单项投标保证金,所需材料清单:(1)针对交纳的每笔保证金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说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入围前三名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招标人申请函(加盖招标人公章),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还需提供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项目合同(只需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3)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核实单项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准确无误后,中心将采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组织退付。

3、上述清退日期到期限后, 投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仍未办理单项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的,我中心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税费规定对无法清退的单项投标保证金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合规性。   

4、在办理单项保证金退付过程中如有问,请及时沟通联系。

联系人:小游   

联系电话:0596-2967686

办理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65财务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2024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