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路与角江南路交叉口及文苗路与国道324线交叉口改造提升工程劳务分包
崇义路与角江南路交叉口及文苗路与国道324线交叉口改造提升工程劳务分包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51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崇义路与角江南路交叉口及文苗路与国道324线交叉口改造提升工程劳务分包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经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崇义路开口内容为拆除路口范围内侧分带并硬化,部分路灯迁改,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以及相应的标线施工。文苗路:红绿灯修复提升(信号灯杆利旧,增设部分信号灯),中分带护栏拆除及相应的标线施工,劳务报酬暂估48万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备注:漳州市经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次抽取为抽取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非抽取施工总承包单位。;
(2)发包内容:
崇义路与角江南路交叉口及文苗路与国道324线交叉口改造提升工程劳务分包
备注:漳州市经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次抽取为抽取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非抽取施工总承包单位。;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劳务费用暂估总价为48万元(具体以预算审核总价扣除混凝土等主材价格后下浮16%作为项目暂定合同价)。;
(1)本项目下浮率: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劳务费用暂估总价为48万元(具体以预算审核总价扣除混凝土等主材价格后下浮16%作为项目暂定合同价)。
备注:漳州市经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次抽取为抽取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非抽取施工总承包单位。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建设单位要求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5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报名;;
4.3 抽取时间:2024-02-26 09:30;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4.5 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5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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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市经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768993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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