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坑新村道路硬化工程(一期)抽取告知书

信息来源:漳州老网站系统 发布时间:2024-02-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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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漳】招(施)字2024第 002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布坑新村道路硬化工程(一期) /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布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布坑社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包含5条乡村道路,道路总长度约1.62km。预算审核价为¥2081489.15元(含暂列金95000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和内容:布坑新村道路硬化工程(一期)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及招标人的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2081489.15元(含暂列金95000元);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芗城区承包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

4.2报名方式:候选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响应文件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北斗路12号宿舍2幢408室)报名;

4.3抽取时间:2024年02月06日上午10:00 分;

4.4抽取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承包单位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8天内提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预算核对调整报告,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1)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2)待全部完工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70%。

(3)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并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审核后工程造价总额的97%。

(4)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无息退还。

备注:

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逾期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本工程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可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承包人逾期竣工到达违约金上限,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承包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采用现金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对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

7.3履约担保期限: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且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缴交履约担保金。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4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7.5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将没收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向担保方索赔部分或全部的担保金额,来赔偿发包人损失:

7.6建设单位在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1)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2)违规使用工程资金;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进度目标;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事实严重违约或被发包人清场;

(5)本合同其他条款所列明的或隐含的其他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抽取告知书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布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9996859156,传真:/

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北斗路12号宿舍2幢408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dc2016zz@163.com

电话:0596-2632075,传真:/

联系人:小林

 

                建设单位: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布坑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