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花园36号楼15-18层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FJMCZZ2024(代)0101
1.项目条件
本项目益民花园36号楼15-18层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 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3】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北侧、零号路东侧(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益民花园36号楼15-18层及32号楼2层进行改造装修,改造总面积为2810.19㎡,主要改造内容包括二次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等。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益民花园36号楼15-18层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发包内容:益民花园36号楼15-18层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3969857元(含暂列金18.9万元)。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0%(含8%,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1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本项目工期紧迫,承包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需提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施工并开始计算工期,进场后的施工安全由承包人承担);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2.7其他要求:
2.7.1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2.7.2因项目工期紧迫,施工合同签订日期可晚于工期起算日期。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芗城区承包政府投融资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9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候选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响应文件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1号龙宝花园1幢二单元304室,联系电话:0596-2092855);
4.3抽取时间:2024年1月2日15时00分;
4.4抽取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 。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承包单位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8天内提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预算核对调整报告,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预算核对报告的,发包人提交漳州市芗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审核后按实际偏差调整。
6.合同签订
6.1承包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6.2合同付款条款
①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合格工程量造价的80%支付进度款,当月应付工程款低于 50 万元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支付,滚动累计到下个月计算应付工程进度款;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造价的85%;
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90%;
④若项目有经审计,发包人累计支付至审计调整最终工程造价总额的95%。若工程在竣工结算财政审核后一年内没有执行审计的,且也没有明确近期审计计划的,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核造价的95%。
⑤待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付清尾款。
备注:
(1)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2)若因拆迁工作拖延或未完成等原因较大程度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导致部分工程短期内不能施工的,可以酌情按已完成的部分先行拨付工程进度款。
(3)若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核减率≥5%,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缴纳审核费后才能申请当期工程款项。
(4)本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及漳州市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当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每期申报工程进度时须把本期工程进度款中的人工费独立列出说明,发包人每期工程进度付款时按两笔费用支出:其中人工费按本期进度全额拨付到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户,其他工程款按“本期完成的工程造价×支付比例-人工费总额”拨付到施工单位委托收款的合法帐户。
6.3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违约金为5000元/天(工期缩短不予奖励),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价款的10%。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款的10% ;
7.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证保险;
7.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担保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等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计取利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方提交完整申请支付手续后15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担保以保函、保险保证的方式提交的,必须保证保函担保、保险保证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延长30天有效。
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较长时间无法开工或暂停施工等特殊情况的,双方另行协商处置履约担保。
7.4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花园6栋3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878800, 传真:/
联系人: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1号龙宝花园1幢二单元204、304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mczz@163.com
电话:0596-2092855,传真:/
联系人:小郑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