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村(墩尾、充龙社)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信息来源:漳州老网站系统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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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村(墩尾、充龙社)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41

1.项目条件

本项目金山村(墩尾、充龙社)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海区角美镇金山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角美镇金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376125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金山村(墩尾、充龙社)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2发包内容:

金山村(墩尾、充龙社)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376125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 %到12 %(含 8%,不含 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x(1-K)+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承包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②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税费、检测、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不可抗力除外)费用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中标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③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的支付详见招标代理合同约定。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小李,电话:0596-2938387

4.3 抽取时间:2024-01-03 15:00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4.5 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类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安全文明施工费于开工前由发包人支付该项费用的50%给承包人;其余部分与施工进度款同期支付,直至拨付至100%;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并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③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缺陷责任期1年)7天内结清剩余的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

7.3 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一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采用保函时,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漳州市龙海区角美镇金山村民委员会

漳州市龙海区角美镇金山村

编:

363107

电子邮箱

/

电    话

13960100003

传 真

/

联系人

叶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

0596-677880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号江滨花园江畔御景1707室

联系电话:  0596-2938387

 

 

日  期: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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