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沙建镇旅游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华安县沙建镇旅游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华安县沙建镇旅游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
2、招标人: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沙建镇镇直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054966227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中段亨立大厦1#楼1501室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0596-2680061
4、工程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7、最高控制价:9901901元(其中暂列金300000元)
8、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上午9:00时
9、开标参数:1、评标基准价:8645622元;2、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三;3、基准价下浮比例:-1.0%;4、E1、E2抽取结果:E1=0.47 、E2=0.42;
10、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中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信用分使用情况:AA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零壹元整(含暂列金叁拾万元)[小写¥8992601.00元(含暂列金300000元)]
项目经理:孔祥君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 专业:公路工程
注册编号:闽1512010201108806 信用分使用情况:AA
职称证书级别:工程师 证书编号:0003785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编号:闽交安B(23)G00773
项目总工: 毛永楚 职称证书级别: 路桥工程师 证书编号: 闽特Z109-07083
工期:3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 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 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 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 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安全目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目标: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 “五项制度 ”,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零死亡 ”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基本目标。
11、被确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福建九骏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填报的保修期为自实际交 工日期起计算 2 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1.1、2.1.3(1、b)款相关规定,第一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 |
2 | 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贵公司提供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和不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 项等相关规定。 |
3 | 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贵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相关规定。 |
4 | 江西省宏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贵公司提供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和不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 项等相关规定。 |
5 | 福建谦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未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 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7)款规定,资格评 审不通过。 |
6 | 福建纳博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 (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 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7)款规定,资格评 审不通过。 |
7 | 福建鑫远建工有限公司 | 未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 (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 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7)款规定,资格评 审不通过。 |
12、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兰康勇(组长)、何仲、林展珠、徐丽凡、华丕殊。
13、公示日期:2025年08 月28 日至2025年09 月08 日
注:根据闽发改规【2018】444号文规定,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天。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监管部门:华安县交通运输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7367867、0596-7362231
招标人: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