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镇卫生院项目(平和县医院总院芦溪分院)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更正)
芦溪镇卫生院项目(平和县医院总院芦溪分院)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更正)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80601100131001
一、招标项目名称:芦溪镇卫生院项目(平和县医院总院芦溪分院)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芦溪镇芦丰村 联系电话:0596-559019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308
室 联系电话:0596-2106390)
三、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8043.4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043.01平方米,建设一幢门诊综合楼 5640.51 平方米,住院综合楼 2240.84 平方米,共设置普通病床 85 张;流转宿舍,建筑面积 1809.32 平方米;感染门诊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352.34 平方米;设置停车场车位 50 个;以及配套建设地下室(建筑面积 2031.73 平方米)、室外给排水(含医污系统)、变配电设备(含室外电力电缆)、安保设备、检测设备等附属设施。概算总投资 8712.95 万元,其中建安费用 5167.23 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51347813 元(含暂列金 1200000 元)。
六、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土石方、桩基、主体土建安装、室外工程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七、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B 类(6%≤K<10%)
八、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相关信息:
1.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福建佳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信用评价总得分:不要求 总评分:不要求
2.投标报价/中标价:肆仟陆佰肆拾捌万玖仟肆佰捌拾柒元整(含暂列金壹佰贰拾万元)【小写:¥46489487.00元(含暂列金 1200000元)】
3.项目负责人:杨熙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闽2352011201363276)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30 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6.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不要求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辉雄(组长)、沈银泉、林秀惠、郑丽凤、胡绍勇;
十一、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如有):华翌(福建)建工发展有限公司。
十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信用分、投标报价给予修正情况(如有):无。
十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有):无
十四、开标情况说明:K=9.64%,评标基准价46513564元。
十五、公示期限: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7日。
十六、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十七、监督部门: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盖章):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