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纬一路以南、龙泰路以东地块场地平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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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纬一路以南、龙泰路以东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69206011000640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纬一路以南、龙泰路以东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联系方式:0596-6796083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桂兰;联系方式:0596-2961882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三、开标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施工范围:《漳州台商投资区上房村纬一路以南、龙泰路以东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砂石土剩余方量评估报告》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评估报告、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为准;②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有偿处置范围:对项目施工范围内产生的毛料石112165.00m3进行有偿处置,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将中标款缴入指定账户(国库)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建安部分招标最高控制价和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有偿处置的基础价:建安部分的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4757479.11元(含暂列金人民币700000元);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有偿处置的最低控制单价人民币50元/m3(不含装车费、运费和税费),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投标报价不设上限(评分原则为高价高分,竞价不设上限)。

、开标时间:20250407日上午09时30分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福建省祥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泰嘉建设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33821106.62元其中:建安部分以人民币13070581.62 元含暂列金人民币700000元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总价人民币20750525元,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单价50+135/m3报价含毛料石的装车费、运费和税费)】

注: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将中标款(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总价)缴入指定账户(国库)。

3.项目负责人: 陈艳卿 ,注册建造师等级: ,注册编号:2352011201248517,

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①施工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场地平整须符合《漳州台商投资区上房村纬一路以南、龙泰路以东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砂石土剩余方量评估报告》要求。②安全标准:土石方施工必须满足国家、福建省、漳州市及漳州台商投资区颁布最新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相关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等相关安全、环境相关标准,遵守相关施工土石方工程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等,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相关内业资料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6.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 吴水勇(组长)、林守华、黄昭源、方振峰、陈玉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江西铁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提供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 4.1.7 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②福建得光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缺少资料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 4.1.7 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③漳州市角美建工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已过期及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 4.1.7 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④福建辉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评审不通过。⑤福建澄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无效

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13份,经评审符合要求8份,不符合要求5份。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596-6718358。

、公示时间: 20250408日至20250418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以上中标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公布。

 

招标人(盖章):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50408

附件:
中标公示扫描件.pdf
中标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