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流域船场溪(南坑镇村中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31 浏览:
【 字体:  

九龙江流域船场溪(南坑镇村中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九龙江流域船场溪(南坑镇村中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

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南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先生13906950478

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南坑镇富民路1号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苏红祥(项目负责人)0596-2659910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 19 号 13 幢 

3.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南靖县

4.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设河道整治长度 1.812km;清淤疏浚 1.812km;新建防冲沿河护岸

2.418km;生态隔离带 2506 ㎡;涵洞5座。

5.工程交易地点: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1%)

8.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09:00时

9.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福建省允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光泽县华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荣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桓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赣州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承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汇鼎天(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伟绩建设有限公司、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连城县莲兴乡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昌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创佰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天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洲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16家投标单位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11.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福建永鑫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金额错误,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1.3条款要求,商务评审不通过。

1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相关信息:

1)中标候选人:福建鑫辉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本项目未要求企业业绩。

4)投标报价:¥6827613.39

5)项目负责人黄小平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编号:2352007200703696 

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本项目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6)项目技术负责人:刘春钟 

职称证书及证号:职称证书(中级工程师)闽 Z009-78070

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本项目未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类似工程业绩。

7)其他管理人员:

序号

岗位名称

姓名

岗位证书类型

岗位证书编号

1

安全员

邓琴

C类人员

闽建安C3(2025)9303246

2

材料员

曹孔侠

材料员

0352311100072000027

3

机械员

傅雅祯

机械员

0352311200072000038

4

劳务员

卢小兵

劳务员

0352311300072000039

5

设备安装施工员

林达

设备安装施工员

0352310300072000050

6

市政工程施工员

林信启

市政工程施工员

0352310400072000045

7

市政工程质量员

官勇亮

市政工程质量员

0352310900072000030

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本项目未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类似工程业绩。

8)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评审内容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资格文件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商务文件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13.软硬件信息异常情况:

14.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从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6.公示时间:2026年831日至2026年91

17.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8.监督部门: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6033270、0596-7823380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人:南靖县南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831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