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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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6290601800388014

 

(一)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

93900万元

资质/资格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安徽绩溪抽水蓄能电站

2、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

3、吉林敦化抽水蓄能电站

4、浙江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

5、山东沂蒙抽水蓄能电站

6、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

7、广东梅州抽水蓄能电站

8、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

9、河南洛宁抽水蓄能电站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姓名、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不要求

技术、商务、报价等评审结论及打分情况

评审内容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评委6

评委7

评委8

评委9

商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9.500

9.500

10.000

技术

32.700

34.000

33.000

32.000

33.600

35.000

24.200

29.000

34.000

报价

53.510

  1.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被否决投标的依据

/

/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福灿、蓝功正、蔡国泰、刘庚、王颖波、杜素玲、黄文钰、陈祥金、葛林杰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不再受理异议。异议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

(六)联系方式:

人: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仙都镇仙都村岩墘98号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96-7266839

电子邮箱:41501126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5室

人:冯华、陈超熠、范元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冯华

联系电话:0591-38872244、28360875

电子邮箱:feng841@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6号

联系电话:0596-7362231

(七)公示期:

根据《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6日。

 

 

 

招标人: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