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溪流域长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龙津溪流域长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龙津溪流域长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2、招标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达林路长泰职业中专学校西侧约90米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96-8318718
3、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303-305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96-2161156
4、交易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漳州市长泰区文体中心科技馆二楼)
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09:30时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00%),现场抽取结果K值:11.31%
8、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福建华烜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捌佰壹拾叁万伍仟柒佰伍拾贰元整(小写:¥8135752元)
项目负责人:陈风龙 等级:二级 建造师注册编号:闽235202020210327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一体化泵站及2#一体化泵站引水工程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9、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10、以上候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1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监督部门: 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8358686、0596-8328267
招标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