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第二中学(朝阳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定标结果公示(暨中标候选人公示)
漳州市龙文区第二中学(朝阳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定标结果公示(暨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60106011006250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文区第二中学(朝阳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96-2105929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1号东裕花园1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桂兰、黄文彦、史昭菁 联系方式:0596-2961882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楼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五、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七、定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上午09时30分
八、定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四层)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相关信息:
1.中标候选人: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柒仟贰佰柒拾伍万肆仟柒佰贰拾柒元整(¥272754727.00);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蔡军
证书类型及证书编号: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闽1352015201616147;
4.企业业绩: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设计周期:本项目分阶段设计,每阶段设计以发包人通知起算,三十天内完成送审稿,意见出来后,三十天内取得审查合格书;施工工期:项目若分期建设,每个分期不超过720日历天(实际以施工许可证为准)。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定标候选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定标结果公示(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十一、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十二、公示期: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6月30日。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