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防洪工程龙文段(二标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九龙江防洪工程龙文段(二标段)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九龙江防洪工程龙文段(二标段)工程
2.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北溪水利工程站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859286867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石井村内林头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100557362/0596-2183590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0号二楼
4.建设地点:九龙江北溪下游北岸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开标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K=5%(含)~9%(不含)。
8.工程规模:设计堤线按原堤线布置,从郭坑大桥下游始,至下洲排涝闸附近山丘止,扩建防洪堤长 1.04 公里,采用土堤;口社堤段:位于北溪左岸口社村外侧,设计堤线按原堤线布置,从口社村村民活动中心始,至鹰厦铁路附近止,扩建防洪堤长 1.68 公里,采用土堤。改建穿堤涵管 3 处。下洲 2#水闸、口社(改建)水闸、口社(扩建)水闸及箱涵,过流总净宽12.0m,主要建筑物为2级,设计洪水重现期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重现期100年一遇;下洲 2#泵站和口社泵站,主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排涝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50 年一遇。本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56808593元(含暂列金2760000 元)。
9.招标范围及内容:九龙江防洪工程龙文段(二标段)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招标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
10.项目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
11.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12.评标结果:
①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②企业类似业绩:黑龙江省三江平原乌苏镇灌区近期工程总干支渠工程(第一标段)
③投标报价:43586233 元(含暂列金2760000元)。
④项目负责人: 李忠杰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号:黑1232011201204437;高级工程师,编号:A211310024 )。
⑤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黑龙江省三江平原乌苏镇灌区近期工程总干支渠工程(第一标段)
⑥工期:总工期9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⑦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3.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河南省黄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到位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投标人承诺书的招标人名称与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权利义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湖北大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中的项目经理名字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名字不一致,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格评审不通过。
1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惠华(组长)、曾毅明、洪玉成、陈荣贤、谢笑芝 。
15.公示期限自2025年4月02日至2025年4月07日。
16.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7.监督部门:漳州市龙文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6-2107297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北溪水利工程站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