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格镇农村黑臭水体提升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山格镇农村黑臭水体提升治理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山格镇农村黑臭水体提升治理工程
招 标 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曾先生 13859251005
代理单位:福建吉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小胡 18150673740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山格镇(宝丰村、平寨村、新陂村)
开标地点: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5%)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飞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贰拾贰万贰仟陆佰肆拾叁元肆角玖分(含暂列金贰拾壹万元整)
【¥4222643.49元(含暂列金¥210000 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陈朝雄; 证书编号:闽235201020102558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评标委员会:黄月琴(组长)、游修勋、游淑贞、江志强、黄秀菊。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示期:2024 年11月22日至2024 年12月2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吉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