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
2、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电话:0596-7039181;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林丹,电话:0596-2910159;
4、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5、项目概况:(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溢洪道、引(输)水系统及消能电站组成,拦河坝为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04.7m,引(输)水系统总长29.659km,包括水库分层取水进水口、引水隧洞、压力钢管及输水钢管,两级消能电站总装机6000kW,其中一级消能电站总装机 3800kW(2×1900kW),二级消能电站总装机2200kW(2×1100kW);
6、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杭州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开标现场抽取K2值为:7.34%,d值为:0.2;
9、开标时间:2024年11月7日09:00时;
1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京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大写人民币壹仟零柒拾伍万捌仟肆佰叁拾壹元整(小写:¥10758431元);交货期:含安装完成4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材料的交货期要求:其中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提供水轮发电机组基础安装图纸;一级消能电站于2026年3月底安装完成并通过机组启动验收,二级消能电站于2026年9月底安装完成并通过机组启动验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要求;
11、投标报价给予修正情况:无
12、评标情况:本项目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文件共5家,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合格的共3家,不合格的共2家;
1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建汇德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初步评审不通过;
1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邱晓红(组长)、杨明川、曾凡坑、蔡志发、余燕琼;
1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16、监督部门及电话:平和县水利局0596-5232324;
17、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8日。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