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研习中心工程(勘察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研习中心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6010601100522002
一、招标项目名称: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研习中心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闽南师范大学(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23792)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潘桂兰 联系方式:0596-2961882)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楼
三、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四层)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324㎡,总建筑面积约130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000㎡,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000㎡)。包括青年公寓1栋(建筑面积约6500㎡),青年研习中心1栋(建筑面积约6500㎡)。主要建设学生公寓、办公室、会议室及科研用房等。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上午09时30分
八、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相关信息:
1.中标候选人:中城建(福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广东顺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2.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费率为2.05%;设计费暂定人民币142.4833万元,最终设计费按(经批准的设计概算的工程费用)×中标设计费率2.05%计取。
勘察费投标报价:勘察费按固定单价每米进尺100元计取,勘察费按固定单价包干,实际勘察费以经业主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3.设计项目负责人:黄华挺,注册证书及证书编号: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0223501484;
4.勘察项目负责人:杨庆兵,证书编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184401407;
5.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1 | 宁德职业中专学校分校—1#教学综合楼、2#教学楼、3#教学实训楼、4#图书行政综合楼、5#食堂礼堂综合楼、门卫1、2、看台、连廊、地下室 | 黄华挺 |
2 | 智慧屏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一阶段运营中心项目 | 黄华挺 |
3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馆 | 黄华挺 |
6. 勘察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
(1)勘察阶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详勘报告送审稿及氡元素检测报告,并配合审查单位在1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的审查工作,勘察报告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正式的地质勘察报告书。
(2)设计阶段:
①方案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评审要求的方案设计报审文本(含正式文本和汇报简本),通过审查会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设计报批文本;
②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批复后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本),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评审要求初步设计文件、概算送审文本(含正式文本和汇报简本),通过审查会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报批文本);
③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核后3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施工图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文件审查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3)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有关的资料归档完成。
九、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业 | 注册情况 |
1 | 陈家宜(组长) | 设计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 | 张遵杰 | 设计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3 | 郭崚 | 勘察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4 | 雷强 | 设计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5 | 魏景城 | 设计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6 | 余朋 | 设计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7 | 石晓莎 | 设计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8 | 李小明 | 勘察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9 | 伍大江 | 设计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十、软硬件信息异常情况: 无 。
十一、开标情况说明: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5份,经评审符合要求5份,不符合要求0份。
十二、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十三、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十四、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96-2937633。
十五、公示期限: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1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予以公示。
招标人:闽南师范大学(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