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第五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1-02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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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县第五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第五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安县第五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华发改审[2026]23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城关;

2.2 工程建设规模:改造提升城关平湖西路片区、 大同西路片区、后坑片区、大同中路片区4个片区33个城镇老旧小区,总户数2412户,总建筑面积约36245.04平方米。整修小区道路8.8千米;敷设污水管4.7千米、雨水管7.2千米、电力管12千米、给水管3.7千米、消防管4.7千米;屋面防水改造 5200平方米,建筑立面改造5幢、楼道适老化改造51幢;新建智能安防系统18套;新建汽车停车棚14座,非机动车停车棚3300平方米;体育场地改造325.76平方米,室外照明系统175套;绿化补植与提升452.49平方米等,项目概算总投资7593.78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6809.1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第五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预算审核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7593.78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6809.12万元,预算审核价为67143458元,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城市道路(路面工程)高等级路面5~10 万平方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6714345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在近三年内(自 2023 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以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④投标人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 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⑤根据闽建筑〔2019〕16 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1-03  00:00:00 至 2026-11-26  08:30:00 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B 类(8%≤K<12%)。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11月26日08:3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11-26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 3 号,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365626,传真:/ 

联系人: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64-9号,邮 编:363800

电子邮箱:773844856@qq.com 电话:0596-7356579,传真/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林智杰,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 jy.xzfw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6号

联系电话:0596-7361798、0596-73622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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