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闽能源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中闽能源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招标人为福建诏安闽投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闽能源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起自拟建中闽能源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220kV构架,终止于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诏安四都1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路径长约2.9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7km,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km,共新建单回路铁塔10基。 本工程新建线路导线采用1*JL/LB20A-300/25铝包钢芯铝绞线,电缆型号为ZC-YJLW03-Z 127/220 1×630mm²,两根地线均采用48芯OPGW光缆。线路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诏安县四都镇。
(2)招标范围:包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含项目开工专题手续、用地手续办理及其青赔)、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220kV送出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质量监检、设备监造、消缺、培训、专项验收、工程验收、竣工试验、竣工移交、外部协调及各类费用缴纳等,负责缺陷责任期与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内容,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等,以及通过国家电网公司及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过程建设内容,并最终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的回购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工程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地形图测量、地质勘测、地下物探,所提供施工图、竣工图数量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负责安全、消防、环评、水保、林勘、职业卫生等所需的施工设计和各专项报告编制(含验收所需的);1:500地形图测绘、1:2000地形图测绘、220kV线路平断面测绘;地勘及试桩(含工程桩检测)、方案对比及设计优化专项报告编制和专题审查;负责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交桩、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因设计变更可能需要重复进行的测量、勘测等工作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所需的费用(含第三方审查费、评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务费用等)。
2)设备、材料采购: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储管、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消缺等。前述所有设备及材料需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的接入及回购要求。
3)施工、维护:本工程承包范围之内的全部线路铁塔基础施工、铁塔组立、接地线施工、架线施工、紧线及附件安装、电缆工程施工及相应的附属工程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维护等。
4)用地:投标人负责电缆沟、铁塔基础及组塔施工基面、材料运输通道及堆放场地、接地射线开挖施工、组塔施工临时拉线桩埋设等所有征用手续办理及其青赔工作,由此产生的占地补偿、青苗补偿、地面附着物、水土保持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复垦保证金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5)服务:投标人负责前期工作(除用地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安全预评价外)所有专题报告的编制、报审及批文获取,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防洪、水保和环保(施工、监测及验收)、弃土处理、临时道路修建、生态植被修筑、安全设施专篇及验收、职业病防护专篇及验收等其他要求的相关专题及验收(专题验收需取得主管部门验收批复或其他证明材料),须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回购的要求。在勘察设计、施工、验收、投运等各阶段,由投标人负责与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诏安四都1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业主即诏安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国家电网公司协调等工作,负责办理跨越110kV、35kV、10kV等电压等线路停电手续;负责线路投运等相关手续办理及技术支持,设备监造技术服务、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送出线路回购工作。
6)若本工程存在跨越乡村公路、河流、国防设施、房屋等重要跨越项目,涉及到的河流防洪评价、村道、通讯线路、房屋等所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分界点:本项目以中闽能源诏安四都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GIS出线构架(含构架导线引下线,光缆引下夹具和光缆接续盒、余缆架采购与安装、光缆熔接以及引下至二次盘室室内光纤配线架的光缆采购、安装和熔接等)至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诏安四都1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220kV进线间隔(含电缆终端头、光缆接续盒、光缆熔接以及引下至二次盘室室内光纤配线架的光缆采购、安装、熔接及调试)作为本项目的分界点(以下简称分界点),分界点范围内属于本次招标的建设范围(含线路并网所必须的相关试验)。
本次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含并网)、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的交钥匙工程。即便在上述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涉及本工程的采购、设计、施工、调试、并网发电运行、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竣工试验、竣工移交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所有工作须满足安全、环水保、属地森林防灭火等要求。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负全部责任。
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4)工期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65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试运行为5.5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2027年3月30日前通过完工验收,2027年5月15日前完成试运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 财务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2024、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按要求提供全套资料。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至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破产状态。
3.1.3 否决项包括投标人的以下情形: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招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承装、承试)。
(2)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竣工报告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220kV及以上已竣工输电(送电)线路EPC(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或EC(设计、施工)或PC(施工、采购)总承包业绩。
3.2.3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任,应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或者建筑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竣工报告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220kV及以上已竣工输电(送电)线路EPC(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或EC(设计、施工)或PC(施工、采购)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发输变电),且具有至少1个220kV及以上已竣工输电(送电)线路设计业绩(含EPC或EC或EP总承包项目中设计业绩)的设计负责人任职经历;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或者建筑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220kV及以上已竣工输电(送电)线路施工业绩(含EPC或EC或PC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的项目副经理及以上任职经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2.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由2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须满足上述3.2.1中对施工资质的要求、派任人员需满足3.2.3中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须满足上述3.2.1中对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派任人员需满足3.2.3中对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 证明材料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涉及线路迁改可包含多种电压等级,但须含220kV输电线路,否则不予认可。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若以联合体形式承接,则只在该业绩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牵头方时,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承接的业绩不受此限。
(2)项目管理人员任职经历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项目管理人员的姓名),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证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需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除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须对此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派任项目管理人员应为其在岗人员,并须提供项目管理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合同关键页(应包含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署页等关键信息)、近六个月社保(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即不含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及其上一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23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23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诏安闽投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康华路326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6-3338090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电话、传真: 0591-87554218
联 系 人: 林游(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李卉、庄铃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 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6
监管部门名称: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漳州市诏安县玉峰路156号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