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坂仔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全过程咨询)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30 浏览:次
【 字体:大 中 小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坂仔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全过程咨询) 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2026]7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和县坂仔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全过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 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

2.3  计划总投资: 13695.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1647.5 万元

2.4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道 55 公里,改造污水管道 18.6 公里,配套污水检查井、沉泥井等附属设施;对现有 2 座污水处理站提标扩容改造,处理规模由 800 吨/日增至 1500 吨/日,完善污泥处理设施及除臭系统。

2.5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决)算、办 理审核结(决)算(若有)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结束及项目竣工后评价完成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 ①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 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②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③本项目质量目标: 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 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④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以及相应阶段的招标代理服务和配套中介服务 。配套中介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测绘,水保,环评等。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工程设计管理:/。

□其他:/。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提供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 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方案设计: 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和有关单位审核。

☑初步设计: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和有关单位审核。

☑施工图设计: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和有关单位审核。

☑其他:施工阶段设计配合等。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参与初设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设计概算审核、编制最高限价或模拟清单、施工图预算审核(或编制),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施工结算的初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 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 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策划,并应协助招标人合理设定施工合同边界和划分工程施工标段,选择工程施工招标方式 。应协助招标人合理设定工程施工投标条件,并应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应协助招标人选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制定合同主要条款,并应编制和发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应合理设定工程款支付条件 。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工程施工评标 。进行招投标情况备案。 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制定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有)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如有) 、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经委托方同意后组织开标评标,并应协助招标人定标 。应协助招标人选定合同示范文本和制定合同主要条款,详细列明付款条件、 交货验收要求、 交接保存责任等主要条款。 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其他: 除本招标项目外与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采购咨询。

☑施工项目管理: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 项目勘察、 设计、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 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等取得相应的批文; 组织勘察、 设计管理工作, 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 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 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 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涉及到红线范围外的水、 电、通讯、 网络、道路、排污管网的外部接入的手续办理及实施期间的管理。同时根据委托人的需要,负责统筹智能化建设和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方案与实施工作。

☑工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包括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 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具体监理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其他:/。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政策分析与解读、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分析与评价、经济 与社会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过程评价、 效益评价及可持续性评价的综合评价或针对项目建设或运行中某一问题的专题评价咨询服务。 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工程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2)工程招标代理: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任务的单位)应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配备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相匹配的专职从业人员, 同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第 34  号令)规定,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相关信息(须提供该平台的查询截图);(3)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并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 “工程造价 ”登记并具备所承接咨询业务相匹配的专职从业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应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实施。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任意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勘察咨询负责人: 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设计咨询负责人: 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设备公用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造价咨询负责人: 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其他负责人: 须具备有效的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招标代理任务单位) 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类似业绩”是指: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类似业绩”是指: /。

3.5  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10-08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 11-04 23:59:59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捌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  项 3.4.1 条款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11-0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8.2  履约担保形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9  项规定。

8.3  履约担保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9  项规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平和县坂仔镇政府院内,       邮编:363705

电子邮箱:/

电      话:0596-5360156 ,                             传真:/

联 系 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 26 幢 2 梯邮编:3630000

1505#1506 室,

电子邮箱:Fjhongjing@126.com

电      话:0596-2963125 ,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卢珊鹏(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卢工、 曾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西大路 76 号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正兴大道 300 号平和乡村振兴产业孵化中心 17#楼(平和县小溪镇正兴大

道与旧县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596-5556285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