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城区市政设施灾害损坏修复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平和县城区市政设施灾害损坏修复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城区市政设施灾害损坏修复提升项目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26】6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一般债,招标人为平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协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绿地修复改造面积38000平方米,市场修复改造面积11538平方米,道路破损修复8260平方米,路灯修复改造(含公园照明)243盏,公厕修复改造3座,机动车隔离护栏修复改造3000米,城区部分视频监控修复及市政设施安全检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 或补充说明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内容为平和县城区市政设施灾害损坏修复提升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 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 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604926元(含暂列金9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 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 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 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 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 台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 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 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闽建筑〔2019〕16 号文规定 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 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 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⑥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 -04 00:00:00 至 2026-06-29 09:00:00 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 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 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 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8.00%≤K <12.00%) (含 8.00%,不含 12.00%)。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06-29 09:00 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小写:39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6-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间前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s://ggzyfw.fujian.gov.cn/ ) 、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电子邮箱:/
电话:18359628555,传真:/
联系人: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协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号万嘉世贸广场4幢2单元2709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sxygc123@126.com
电话:18159737203,传真:/
联系人: 伍金辉(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西大路 76 号、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团结南路
联系电话:0596-5556253、0596-523225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正兴大道300号平和乡村振兴产业孵化中心17栋5楼523
联系电话:0596-555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