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大路新村场平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A标段场地平整工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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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大路新村场平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A标段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大路新村场平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A标段场地平整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审[2025]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55728平方米,规划安排宅基地159个,每个宅基地占地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600平方米,场地平整与基础设施配套由村委会负责实施,住宅由村民自建。计划分2个标段招标A标段为场地平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挡墙770米,场地平整土方挖方4384立方米,填方238157立方米B标段为配套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大路新村场平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A标段场地平整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项目总土方量24.2541万立方米,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型规模“挖方或填方工程15~60万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9170614.7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③根据建市[2017]241 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51400:00:00202664 09:00:00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8%≤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6409: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64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

电话:13062429928   传真:/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303-305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rc2161156@163.com

电话:0596-2161156,传真:/

项目负责人:陈丽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6号

联系电话:0596-7361798、0596-73622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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