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南安置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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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安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E3506290601100124001 华安县城南安 置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审[2026]4 号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华安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安县城南安置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华安县城南新区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46978.73 平方米(合计 70.468 ), 总建筑面积 46985 平方米。 新建安置房 158 户,建筑面积 44763 平方米,设备用房 220 平方米,配套用房 2002 平方米,人防面 2819 平方米,新建道路长 2100 米, 路面宽 4-12 米,广场 2000 平方米,绿化 14400 平方米, 以及给排水、综合管网、 停车位等其他配套设施。对应的建安工程费用 12625 万元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961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2625 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有关勘察(初勘和详勘)、工程测量及各阶段设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 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注:本工程若分阶段实施,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招标期间,中标人须 无条件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若遇工程规模调整或政策性文件要求修改或甩 项等情况,招标人均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6.2.内容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所有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但不 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 (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勘察工作需按项目实际需要情况满足设计要求)等 ; (2)设计工作内容: ①方案设计阶段: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整体 方案效果图)、符合方案的相关检测; ②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 修正概算、以及其他技术设计如边坡 、挡土墙 、基坑等技术设计(如有); ③施工 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 ④后续服务阶段:后续勘察设计服务等工 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服 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BIM 设计(如有)、设计交 桩、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图绘制配合签章、归档备案 等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期间,要求中标人派出驻工地负责人全过程配合施工);其中 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6-06-10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 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 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 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 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23  2026-05-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0  0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2  00 分至 24  00 分(北       ),                             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 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 年 0 5  13  09: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  35000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 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6-05-13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 jy.xzfwzx.zhangzhou.gov.cn/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 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 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 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 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 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 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 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 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 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 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 12625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暂定价 175.49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www.fjggfw.gov.cn)、         交易网(http//www.  http://ggzy jy.xzfwzx.zhangzhou.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华安县丰山镇下寨路 69     邮编:363801

 

电话:0596-7365626  传真:/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 106 3     邮编:363800

 

电话: 13960188145  传真:/

 

联系人:黄燕婷 、郭智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号:/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      华安县华丰镇平湖

镇茶烘路3号路                         6 号

联系电话:                      0596-7367782                 0596-736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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