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工程施工期智能通风服务
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工程施工期智能通风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工程施工期智能通风服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工程施工期智能通风服务
2.2招标编号:E3506290601800388012
2.3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
2.4项目概况: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境内,距漳州市、厦门市和泉州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45km、65km和105km。地下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引水系统、尾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辅助洞室、业主营地交通竖井及交通平洞、施工支洞等项目。(注:地下工程布置仅为招标阶段成果,具体布置以实施阶段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上水库工程施工标 (HAP/C1标)、输水发电系统工程施工标 (HAP/C2标)、机电设备安装标 (HAP/EM3标)中地下工程施工期通风系统方案设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及后期拆除,智能通风技术研发和应用等相关内容工作。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条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3月28日(具体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30年12月28日,总工期57个月。
2.7主要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设计图纸。
2.8最高投标限价:2480.0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单位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专用资格
3.2.1具备以下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主要人员资格
3.2.3.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聘用企业为投标人。
3.2.3.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聘用企业为投标人。
注:聘用企业为投标人是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满足以下其中之一):
(1)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十年内,具有独立(非联合体)承担且通过完工验收或枢纽工程专项验收的装机规模不小于1200MW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地下厂房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工程移交(接收)证书、枢纽工程专项验收证书等相关能证明完工业绩的文件。
(2)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十年内,具有独立承担单1200MW及以上已投运的抽水蓄能电站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可以是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机组投产证明文件或枢纽工程专项验收证书等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勘察设计工作的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进行现场踏勘。
5.2本项目不举行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4月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http://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仙都镇仙都村岩墘9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96-7266839
电子邮箱:41501126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6室
联 系 人:冯华、陈超熠、范元
联系电话:0591-38872244、28360875
电子邮箱:feng841@qq.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6号
联系电话:0596-736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