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城区北部片区排水管网工程(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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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城区北部片区排水管网工程(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城区北部片区排水管网工程(一)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发改审[2025]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银行贷款、申请上级补助及国债等多方筹措,招标人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城区北部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结合内涝整治,对诏平东一路—中林路片区、龙兴路片区、康宁路片区等3个片区进行雨水管道建设、路面破除及修复,涉及诏平东一路、中林路(诏平大道—诏平东二路、康宁路西侧—华林北路)、诏平东二路、丹荔路(中林路—中兴大道)、龙兴路(诏平大道—华林北路)、康宁路、广达路等7条道路,敷设管道总长13741米,管径为DN300~DN1400,路面破除及修复50937.6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城区北部片区排水管网工程(一)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 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排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1400,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 [2014]159 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造价为53297664元(含暂列金2537900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试行) 》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 万元属于大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 号)规定:特殊招标工程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可以设置类似业绩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3297664(含暂列金25379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任意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含有排水管道长度不低于7000米的市政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承诺,项目负责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承诺)(格式自拟)。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9〕16 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身份证号码) 、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④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建规【2025】2 号)的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06 17:00:002026-03-02 09:00:00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B【K的取值区间10.00%≤K<12.00%(含10%,不含 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3月02日09 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1/18.2.1 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3-0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 1 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8396533969,传真:/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52号亨立苑1幢15A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youshengzz2680061@163.com

电话:0596-2680061,传真:0596-2680061

联系人: 小蔡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漳州市诏安县玉峰路 156 号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0596-3324200、0596-60969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 109 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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