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三期(育新路段)排水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重新招标)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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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旧小区三期(育新路段)排水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审[2025]41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80%争取上级资金,剩余部分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建设西路与育新路交叉口,终点位于荆江路。设计长度约为865m,道路红线宽度为18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两车道,为新建道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土建部分)、通信工程(土建部分)、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种植行道树)等市政配套设施。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0063331元(含暂列金140000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小于4000万的市政综合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10.4.2(7)二级资质承接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型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063331元(含暂列金14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开工日期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

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壹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②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登记。③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上一个月为起始月往前连续3年(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⑥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⑩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14 8:00:00202624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8%≤K<12%)(含8%,不含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24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5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靖县山城镇建设西路20号国资大厦208室,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36559,传真:/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07室,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18960143756,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 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教育路4号、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2号

联系电话:0596-6033270、0596-78233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596-785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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