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EPC)
云霄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EPC)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25)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34883.8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云霄县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在云霄县城区实施改造排水管道 53.86 公里,涉及道路有绥阳东路、高洋路、溪云路、溪南路、云旭路、宝北路、宝溪路、宝中路、江辉路等路段,修复雨水管道缺陷。修复雨水检查井、雨水蓖,改扩建排涝通道 2.93 公里。增设排涝泵站 4 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云霄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不包含将军大道(金霞路-丽都路段)的雨水管道、检查井、雨水蓖修复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①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初步设计、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内容为准,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BIM技术服务(如有)、后续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图纸审查、各项专家论证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经图审通过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施工内容均包含)。③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299687166.72元,【设计费暂定¥25114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95632996.7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42770元,】,其中含暂定金额¥4909277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51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10天内提供正式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成果。绥阳东路施工工期7个月,高洋路、溪云路、溪南路、云旭路、宝北路、宝溪路、宝中路、江辉路施工工期各为5个月;修复雨水管道缺陷施工工期8个月;修复雨水检查井,雨水篦施工工期6个月;改造排涝通道施工工期7个月;排涝泵站施工工期6个月。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涉及设计变更的,中标人应在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图纸的同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图预算。【工期包干: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承包人不以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异常恶劣天气、延迟支付工程款)拖延工期。】;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1)设计的质量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相应成果文件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2)施工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采购的质量要求: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符合资格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其具备的条件须同时满足所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不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它岗位。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 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或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4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02-12 23:59:59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2月13日9: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仅限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使用)、或银行保函形式、或担保保函形式、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3.4.1 条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2-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采用现金(电汇或者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7.5.1 条款);
8.3 履约担保期限: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完整归档后 30 日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5.1 条款)。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邮编:363300 | |
电子邮箱:/ | |
电 话:18059600091, | 传真:/ |
联 系 人:赖先生 |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邮编:363000 | |
电子邮箱:/ | |
电 话:0596-2667020, | 传真:/ |
联 系 人:小刘 |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电话:0596-8505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