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溪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一期)工程——陈巷段十五户陂流域水环境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龙津溪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一期)工程——陈巷段十五户陂流域水环境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津溪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一期)工程——陈巷段十五户陂流域水环境增效项目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泰发改批〔2025〕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①生态沟渠,在十五户陂主干渠新建生态沟渠,长度约1.75km;②内源治理,对十五户陂主干渠进行清淤疏浚,总长度1.75km,清淤量约2640m³;③改造十五户陂水质提升设施,对现状戴墘水闸及雪美溪水质提升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概算936.5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534856.00元(含暂列金¥200000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534856.00元(含暂列金¥200000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生活垃圾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8118113.20(含暂列金¥200000元),[招标控制价根据“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 陈政〔2024〕2号文”通知,按本项目预算审核价¥8534856.00元(含暂列金¥200000元)下降5%作为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7 00:00:00至2025-10-27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K值取8.00%~12.00%(含8.00%,不含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0-2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13055895517,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968036,传真:/
联系人:小李、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南路、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中山北路
联系电话:0596-8358686、0596-83282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文体中心科技馆二楼
联系电话:0596-8338209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