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平和城区排水防涝安全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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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平和城区排水防涝安全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平和城区排水防涝安全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审[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平和城区排水防涝安全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平和城区

2.3 计划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368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0195.78万元。

2.4 建设规模:改造雨水管道13.8千米(管径为DN600~DN1650)以及配套设施,清淤修复雨水管道6千米(管径为DN500~DN1200),修复排洪渠8.65千米。

2.5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决)算办理审核结(决)算(若有)、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及项目竣工后评价完成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①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②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③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满足现有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④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以及相应阶段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内协助招标人向有权限的审查主管部门报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及概算以及办理用地、相关规划报批手续、工程施工许可等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等,以取得相应的批文;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勘察启动、过程及成果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检查工程勘察方案及勘察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单位完成勘察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按计划时间提交相应工程勘察成果。检查工程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质量。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审查事宜,并根据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督促工程勘察单位予以完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工程设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各阶段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按计划时间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检查工程设计单位提交的各阶段设计成果质量。协助招标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敦促设计单位予以完善。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事宜。审查竣工图。做好设计收尾管理及设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其他:/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各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及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溯源排查等,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钻探、试验、测试、监测、工程测量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溯源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要求,编制项目概算及修正概算、配合概算审批等。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配合服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其他:/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审核项目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针对设计方案优化、限额设计方案进行工程造价比较分析,进行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审核,确定工程变更、索赔费用,进行工程造价动态分析和审核合同价款调整等工作,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鉴定工程经济纠纷,提出鉴定意见书,协助招标人编制工程竣工决算等工作内容)。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策划,并应协助招标人合理设定施工合同边界和划分工程施工标段,选择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应协助招标人合理设定工程施工投标条件,并应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应协助招标人选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制定合同主要条款,并应编制和发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应合理设定工程款支付条件。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工程施工评标。进行招投标情况备案。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制定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经委托方同意后组织开标评标,并应协助招标人定标。应协助招标人选定合同示范文本和制定合同主要条款,详细列明付款条件、交货验收要求、交接保存责任等主要条款。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其他:除本招标项目外与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采购咨询

施工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策划,编制施工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协助招标人管理工程项目目标。应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机构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运行。应协助招标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联合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编制和执行施工进度计划,并应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分析。应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应结合项目投资分解安排和总体进度计划协助招标人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审计的,协助招标人协调工程审计单位全程介入,并应协助和配合工程审计单位的全过程审计工作。应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宜。应协助招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并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合同要求对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全部监理工作。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其他:/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过程评价、效益评价及可持续性评价的综合评价或针对项目建设或运行中某一问题的专题评价咨询服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等所有其他专项咨询。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1)工程勘察单位的具体要求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2)根据《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一、健全企业信息管理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闽开展造价咨询活动,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及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单位为准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单位为准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单位为准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牵头人的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单位为准,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单位为准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类似业绩”是指:/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类似业绩”是指:/

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 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承诺,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承诺)(格式自拟)。(4)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符合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5)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异议接收联系人:张工,电话:0596-6095823 或小陈,电话:0596-2031966,异议渠道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31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8-21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8月21日 9:00:00 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8-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①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②银行保函;③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④履约保证保险。

8.3 履约担保期限: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履约保证保险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提交,且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文、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21〕16号的规定。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8天内且资料完整归档后,中标人提出退保申请,招标人一次性全额退还。若采用保函或保险时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人: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西大路76号

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话:0596-6095823

传真:/

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

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tianhe2031966@163.com

   话:0596-2031966

传真:/

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西大路76号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6-555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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