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大溪镇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平和县大溪镇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大溪镇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和县大溪镇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平发改审[202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和县大溪镇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平和县大溪镇。
2.3 计划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950.90万元,其中:建安费10816.98万元。
2.4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接护管de75-de160长64600米,污水主管DN200-300长29380米,混凝土检查井2600座,接护塑料检查井5800座,生态氧化塘5座,人工湿地8500 平方米,生态环保清淤55512平方米,河湖缓冲带11180米,排口整治 58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10套,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5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决)算、办理审核结(决)算(若有)、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及项目竣工后评价完成之日止。其中各阶段的周期要求如下:(1)项目管理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2)勘察阶段: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②自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3)设计服务期限:①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②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通过审查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③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报批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送审稿;施工图文件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通过审查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④后续服务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完整归档备案止。(4)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决)算、办理审核结(决)算(若有)、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及项目竣工后评价完成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①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②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③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④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工程设计管理:/。
□其他:/。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按照国家、省现行相关勘察规范进行工程初步、详细勘察,确保勘察成果满足设计要求。
☑方案设计: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其他: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后续设计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其他:/。
□施工项目管理:/。
☑工程监理服务: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内容为准。
☑其他: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策划、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其他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在岗人员。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咨询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在岗人员。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类似业绩”是指: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承诺,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承诺)。②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8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7-24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7月24日 9:00: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9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7-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9项规定。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9项规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 |
地 址:平和县大溪镇河滨东路81号, | 邮编:3637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15260093136, | 传真:/ |
联 系 人:陈先生 |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邮编:363000 | |
电子邮箱:/ | |
电 话:0596-2680061, | 传真:/ |
联 系 人:小蔡 |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 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西大路76号 | |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电话:0596-5556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