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第一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施工监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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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第一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市龙文区第一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漳龙发改投〔2025〕14号 准建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代业主承揽建设任务 拟争取特别国债,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 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文区漳华东路以南,东环城路以西、福岐北路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5188.50平方米。主要包括:(1)新建建筑面积约45925平方米,主要建设科创楼、教学综合楼、多功能厅、宿舍楼、食堂、门卫、行政楼、体育馆(跨度33.2米)、地下室等高中部校区一体化设施,配套风雨运动场及场区绿化亮化、给排水、供配电、安防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给排水、电气、 消防、暖通、道路、绿化、停车场、安防监控等配套设施工程。(2)改造建筑面积约19263.50平方米,主要对现有教学用房实施功能适应性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墙柱 面工程、装修工程、立面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 供配电工程、消防工程等。概算总投资29156.0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2174.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3.99万元,预备费1197.9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龙文区第一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施工监理,监理范围和内容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装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总投资29156.0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2174.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3.99万元,预备费1197.91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15%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即实际监理服务费=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监理服务费费率1.15%,保修阶段监理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招标时监理费暂按254.4345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福建省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5-30  1800:00:00 至 2025-6-29 23:00:00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5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条款规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1-22号东裕花园1幢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6-2128073  ,传真:/        

联系人: 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1611-1612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ymgl0596@163.com   

电话: 0596-2112185 ,传真:/      

联系人: 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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