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绿色食品物流基地外接电源配套工程(一标段)
漳州市龙海区绿色食品物流基地外接电源配套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海区绿色食品物流基地外接电源配套工程(一标段)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审〔2025〕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工程建设规模:万洋三期产业园01地块:第一路电源由110kV浮宫变10kV一段母线备用二952间隔引接;第二路电源由110kV浮宫变10kV二段母线备用十一925间隔引接站外新建环网柜备用间隔905 接入,预留足够进站电缆,待110kV浮宫变10kV间隔扩建完成后,改由变电站备用间隔接入。
国药弘域智谷产业园一期:第一路电源由110kV浮宫变10kV二段母线备用十一925间隔站外10kV远荣I回#1环网柜备用间隔906接入,预留足够进站电缆,待110kV浮宫变10kV间隔扩建完成后,改由变电站备用间隔接入;第二路电源由110kV浮宫变10kV一段母线10kV浮考I回#2环网柜备用间隔903引接。
主要工程内容为:安装单位工程、土建单位工程、通信单位工程。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772.02万元,其中建安投资2478.7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龙海区绿色食品物流基地外接电源配套工程(一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110千伏以下送变电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的大型电力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为800万元及以上送变电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即预算审核价为2423124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五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④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执行;福建省内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资质有效期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执行;外省企业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⑤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7日 10:00:00至2025年6月19日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6%≤K<10%)(含6%,不含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6月19日09: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小写:¥48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1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1号A幢,邮编:363104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36号万豪国际3幢1703室,邮编:363000
联系人:张晓微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