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白洋乡市政设施改造工程
诏安县白洋乡市政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白洋乡市政设施改造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审[2024]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白洋乡阳山村、东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白洋乡金洋大道路灯工程(路灯工程计算范围为K0+000-K3+000)新建道路照明工程,安装12米高路灯,15 米高路灯,并配套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器、路灯回路自动控制箱。白洋乡东山村至万田村段道路硬化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长度0.938Km。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6.5m,其中路面宽度6.5m。主要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标识工程、涵洞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白洋乡市政设施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白洋乡金洋大道路灯工程(路灯工程计算范围为K0+000-K3+000)新建道路照明工程,安装12米高路灯,15 米高路灯,并配套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器、路灯回路自动控制箱。白洋乡东山村至万田村段道路硬化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长度0.938Km。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6.5m,其中路面宽度6.5m。主要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标识工程、涵洞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小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5213521元(含暂列金245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 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0 00:00:00至2025-06-12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00%~12.00%(含8.00%,不含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00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6-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白洋乡,邮编:3635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432083,传真:/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6幢2单元1806-1808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huozhi2009@126.com
电话:0596-2668011-601,传真:/
联系人: 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