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及玉峰南路道路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及玉峰南路道路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及玉峰南路道路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24]20号、诏发改审[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2.2项目建设规模:①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在国道228大桥北,新建一座提水泵站,建设规模为17.28万t/d,铺设排水管道长7490m;在南山提升泵站附近,新建一座仕江排涝泵站,设计流量26.55m³/s,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新建南湖排水渠长2290m,其中明渠长2130m,箱涵长160m,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铺设排水管网总长度16995.43m,主要建设幸福世家与二建道路、中山北路、华林北路(中兴大道至北环城路)、华滨路、港都前路、阳光路、规划路一、规划路二、五一地块东侧规划路、华林南路、丹诏南四路、规划路三、玉峰南路、南侨东路(丹诏大道以南至阳光东路)、中林路、广达路、诏平东一路、诏平东二路、康宁路、华林北路(北环城路至规划横一路)、华滨南规划路(诏平大道至华林北路)雨水管网;②诏安县玉峰南路道路工程:玉峰南路道路呈南北走向,路线为一条直线,设计起点与玉峰西路(玉峰路)平面交叉,沿现状路线向南延伸,分别与阳光路、丹诏大道、规划路等道路平面交叉,至设计终点与西溪北路平面交叉,设计全长约1018.0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红线宽度25.5m-40m,其中 KO+000-KO+760采用双向四车道,KO+760-K1+010.708采用双向六车道,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轴载:BZZ—100级,抗震设计: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主要建设内容含道路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具体以初步设计图纸内容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水利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及玉峰南路道路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及玉峰南路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各子项的深化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②采购:本工程除排涝泵站(一体化轴流泵、plc智能控制柜、变频柜、软启柜、格栅及控制柜、雷达液位计)、提水泵站(卧式离心泵)外,其他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③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最终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暂按21794.26556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限价为21614.528764万元,设计费暂定为179.74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暂定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易涝点改造)和南湖排水渠整治工程的建设总日历工期为24个月,东溪向西溪河道补水工程的建设总日历工期为12个月,仕江排涝泵站工程的建设总日历工期为12个月,诏安县玉峰南路道路工程的建设总日历工期为12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2)施工质量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水利工程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修改后的相关规范规程以修改后为准);(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a.①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②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b.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或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其具备的条件须同时满足所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外的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给排水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3)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3.5财务状况要求:/。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但不包含其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2)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且负责设计、施工中任何一项不得出现由联合体中的2家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同一项工作任务的情形;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及各自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投标截止时仍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日08:00:00至2025年4月25日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名。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1号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359242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9室
电子邮箱:/
电话:18960143756,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