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兴古路(监理)
漳州市龙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兴古路(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兴古路(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州市龙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兴古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龙发改审〔2024〕1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福建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建设规模:兴古路是西北-东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西北起沿海大通道,东南至规划横一路,道路全长约610m,道路红线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沥青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箱涵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及项目周边增加的子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人民币20790217.55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5%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2.02%,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实际监理服务收费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监理服务费费率2.02%计算得出。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监理服务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工期延长,分期施工,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监理中标费率中,不再另行计取。投标报价时,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419973.92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监理服务费中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上的企业信息登记(所有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关平台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中与投标人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⑤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漳州市以外地区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漳州地区已同时担任3个及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承诺函及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同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证明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12:00:00至2024年12月3日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2月3日09: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零元整(¥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漳建筑函〔2024〕17号文件的通知,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四楼,邮编:363100
电话:0596-6526071,传真:/
联系人:林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邮编:100000
电子邮箱:liujianzhi@cntcitc.com.cn
电话:13123181001、0591-87319819,传真:/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6527390、0596-6560505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