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浦盐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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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浦盐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漳浦盐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24] 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电(漳浦)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0%华电(漳浦)新能源有限公司50%,招标人为中节能(漳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漳浦盐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竹屿盐场和旧镇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220kV线路2回和扩建两个间隔,其中国昌茂项目至中节能项目之间220kV线路为同塔双回架设,华电项目至国昌茂项目之间220kV线路为单回架设,形成国昌茂项目-中节能项目220kV线路1回(长度约8.5km)、华电项目-中节能项目220kV线路1回(长度约9km),导线截面积按240mm2考虑,每回线路两侧分别按照双重化配置两套纵联电流差动保护,每套保护应具备双通道接入能力,均采用专用光线芯+2M数字通道;本项目在对侧(中节能项目220kV升压站间隔)内扩建两个间隔并完成接入配套工程;随国昌茂项目-中节能项目220kV新建线路架设1根48芯OPGW,长约8.65km,随华电项目-中节能项目220kV 新建线路架设1根48芯 OPGW,长约9.4km;新建华电项目-国昌茂项目220kV新建线路架设1根48芯OPGW,长约1.1km,实现华电项目、国昌茂项目均能通过2条OPGW光缆与中节能项目通信连通,在中节能项目220kV升压站根据国昌茂项目、华电项目并网需要对通信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五防系统等进行相应的扩充。国昌茂项目和华电项目关口计量点设置在中节能项目升压站220kV侧,关口表按照双表配置。本工程建设须按《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意见的函》(闽电函[2024]13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华电漳州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意见的函》(闽电函[2023]291 号)相关要求执行。

本项目具体线路长度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意见的函》(闽电函[2024]13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华电漳州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意见的函》(闽电函[2023]291号)要求和满足国昌茂项目、华电项目最终并网接入需求为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含相关评审)和配合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服务的全部工作配合施工招标工程设计标准、材料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标准物料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至少具有1项电压等级不低于国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工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且所提供的设计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承诺书。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承接的22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工程设计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6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3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241213093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中节能(漳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漳浦县旧镇镇白沙村新村87号

   编:363213

人:伍先生

   话:1516009886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编:363005

人:黄文彦

   话:0596-2961882

   真:0596-2159767

电子邮件:FJAHDL006@126.com

20241115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