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漳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福建省漳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2024年福建省漳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云发改审〔2024〕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云霄县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和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云霄县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项目概算总投资 46203.3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云霄县东厦镇、列屿镇及陈岱镇;
2.2.项目建设规模:(1)漳江口退养还湿与自然恢复工程:开展江口洲岛及青纱洲岛的养殖清退,实现了水系连通,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安全,扩大鸟类栖息地面积,提高滨海湿地功能,进一步改善海域的生态环境,退养还湿面积96.6公顷。(2)列屿镇砂质海滩修复与养护工程:列屿镇砂质海滩修复与养护长度约 2392m,砂质海滩修复面积约 28.3公顷,山前溪入海口整治面积约3.2公顷。(3)陈岱镇曾江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开展 海堤堤前红树林及牡蛎礁生态修复、堤身外来入侵植物治理及本土植被生物替代修复,提升其生态连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海堤生态化并形成生态恢复岸线长约 900m,包含堤前构建红树林滨海湿地面积约9.5公顷,牡蛎礁面积约3.5公顷,堤身外来入侵植物治理及修复面积约2.3公顷。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水运工程或海洋工程 ;
(2)招标类型: 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详勘、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派驻设计代表、出具指导意见书、现场指导、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参加各阶段必要的验收及处理现场有关设计问题、工程交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等]与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交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含无纸化电子版)以及整体项目移交、配合绩效考核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
2.4.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2297.46万元;其中:①本项目总勘察设计费暂定448.66万元(其中勘察费暂定:198万元,设计费暂定:250.66万元),②工程费21848.8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540日历天包干。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和配合预算审核;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经审查合格,并符合发包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省级优良工程或者入选自然资源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典型案例。若未达到,将处以结算审核价2%的罚款。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经审查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或同时具备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或工程设计海洋行业甲级 ⑤或工程设计海洋行业(沿岸工程)专业甲级;
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b、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者海洋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且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者海洋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施工分包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担过海洋生态修复项目EPC(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担本项目设计方的设计单位和承担本项目施工方的施工单位均承担过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政府部门下属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未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②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侯选人10名(或5名),由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详见第三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07 日 08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 11 月 28 日 09 时00分00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gcjy 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80 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1月28 日 09 时0分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 zx.com/Front/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的一种 。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上发布。
招标人: 云霄县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云漳路535-8号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5260623723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湾和园1#B梯2406室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18900377799 ,传真: /
联系人: 王娜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 zx.com/Front/
联系电话: 0596-8505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云霄县侨兴路 39 号、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一楼
联系电话: 0596-8588850、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二楼
联系电话: 0596-85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