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研习中心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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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 研习中心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闽南师范大学的编号为E3506010601100522002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 研习中心工程(勘察设计)(二次)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23】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政府补助,出资比例为 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研习中心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2.2.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江滨校区校内东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324㎡,总建筑面积约130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000㎡,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000㎡)。包括青年公寓1栋(建筑面积约6500㎡),青年研习中心1栋(建筑面积约6500㎡)。主要建设学生公寓、办公室、会议室及科研用房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69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获得批复、后续服务等工作

2.6.2.内容:①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基坑支护(含边坡及挡墙)设计,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测绘、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②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内容:青年公寓及青年研习中心的建筑、结构、钢结构、给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安防、环保、建筑智能化、变配电、强电、弱电、空调通风工程、海绵城市、日照分析、以及室外工程(含绿化)、水电管网、室外照明、夜景照明、室内外环境设计、装修工程、绿色建筑设计、地下室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类二次深化设计(如有)以及施工全过程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如有),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如有)、工程竣工验收(如有)、规划验收及竣工图审核并配合签章(如有)、氡元素检测报告(如有)和后续设计服务(如有)等工作(包括不限于上述范围)。注:本工程若分阶段实施,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招标期间,中标人须无条件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若遇工程规模调整或政策性文件要求修改或甩项等情况,招标人均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施工期间,要求中标人派出驻工地负责人全过程配合施工;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 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1 2024-10-0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

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0月 08 日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现金形式;或(2)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

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提交;或(3)根据《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使用电子保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发改法规[2022]2 号文,应以电子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10-08 09: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

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

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

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

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

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项目总投资估算693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142.483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www.fjggfw.gov.cn )、 http ://www.gcjyzx.zhangzhou.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南师范大学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 36 号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23792 传真:/

联系人:蔡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 226 号鸿达嘉园 4 楼 邮编:363005

电话:0596-2961882 传真:0596-2159767

联系人:潘桂兰、史昭菁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闽南师范大学

号:35001662433050013703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 100 号(水仙大街和龙江中路交汇处,碧湖生

态公园北侧)四层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