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市政设施配套工程(第一阶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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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市政设施配套工程(第一阶段)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市政设施配套工程(第一阶段)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投资[2024]69 准建漳州平和县兴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主多渠道筹措漳州平和县兴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五寨乡侯门村北部,鹿溪以东,县道山旧线以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767.4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333.40万元,预算审核价19221026.83元(含暂列金90万元)

    1.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园区道路、交通、雨污水、电力、通信等市政配套设施。主要建设有规划二路、三路、五路雨污水总长 2278 米;规划三路、四路、五路市政给水管总长 1116 ,消防给水管总长 1162 米;规划四路水源进水管长 234 米;规划五路 9 孔电力排管长 560 米,6 孔通信排管长561 米;引水管道管长 8416 米;一座日处理 300 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改造提升道路长 465 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9221026.83元(含暂列金 9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监理服务费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阶段、功能设施移交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移交给相应部门接收管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30.88万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且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功能设施移交和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工期缩短或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缺陷责任阶段、移交阶段(含项目建成后各功能设施分别对应移交给相关接收管养部门)和工程档案归档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价款中。)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27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漳州市以外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漳州市有在建项目时必须提供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证明文件,且不得超过2个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以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为准);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③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监理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不得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须提供承诺函。④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其投标无效,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318:00:0020240919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0919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6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平和县兴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五寨乡兴寨路43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5392763,传真:/

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szplzbb@163.com

电话:0596-2106390,传真:/

联系人:周工、游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6-555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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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