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祥中路(迎宾路至建元东路)道路工程(桩号K0+000-K0+520)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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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祥中路(迎宾路至建元东路)道路工程(桩号K0+000-K0+520)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祥中路(迎宾路至建元东路)道路工程(桩号K0+000-K0+520)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龙发改审〔20247准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财政统筹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道路北起迎宾路,南至建元东路,设计全长约 520 米,道路红线宽度 40 米,两侧各 15 米退让绿地,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 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以及海绵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 58218819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65%,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固定费率1.65%。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96.10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且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功能设施移交和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工期缩短或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缺陷责任阶段、移交阶段和工程档案归档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价款中。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41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闽建筑函〔202431号、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的规定执行。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即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函。⑦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2 08:30:002024-07-24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724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1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1号东裕花园1幢1单位40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05929,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103号威镇阁商业城C幢404、40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06064388,传真:/

联系人:小林、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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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