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了做好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库(诚信库)资料的录入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企业能规范、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录入信息库(诚信库)资料,现提出以下注意事项,请各有关企业按照以下注意事项录入:
一、 新增资料
适用范围:企业信息库中资质增项、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等的信息新增。
处理办法:企业直接自行新增资料,不需要携带原件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核对。
以上企业所有资料必须为彩色扫描件。
二、 变更资料
适用范围:
1、企业信息库中已存在信息的变更,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人员等信息的变更。
2、已存在信息需要新增扫描件的,属于变更资料范畴。
处理办法:需要填写变更原因,不需要携带原件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核对,变更的记录在外网《施工企业》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作废资料
适用范围:企业信息库中需要作废的信息。
处理办法:
1、作废信息在门户网站首页《企业信息作废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作废信息不能恢复,请企业谨慎作废。
2、若扫描件需要修改时,需要先作废已有的扫描件,然后再上传新的扫描件。
3、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等信息,每件扫描件一年内只能作废二次,如果需要第三次作废,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私章)、作废信息表(加盖公章)、更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信息科办理(4064室)。
4、如诚信库基本信息里的开户帐号需要变更,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私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信息科办理(4064室)。
5、企业名称如需更改,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私章)、企业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信息科办理(4064室)。(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不得在企业业务系统中以新公司名义重复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不便由企业自行承担)
6、企业业绩、企业获奖、企业各类证书不提供系统自动作废功能。
四、其他事宜
适用范围:企业首次录入信息、CA锁没有激活等。
处理办法:
1、凡是未在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需登陆企业业务系统,自行注册单位信息,企业录入信息时必须上传《诚信廉政承诺书》(加盖公章),否则无法提交信息。
2、CA锁没有激活的企业需持FJCA颁发的数字证书,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盖、私章)、企业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4064科室办理。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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