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区委办公楼会议室装修及电梯安装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817202000054
1.项目条件
本项目龙海区委办公楼会议室装修及电梯安装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审【2022】5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已建龙海区委办公楼会议室进行装修、加装电梯,工程投资额约200万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龙海区委办公楼会议室装修及电梯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发包内容:
对已建龙海区委办公楼会议室进行装修、加装电梯;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078308.93元(含暂列金:500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6%到8%(含6%,不含8%),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建设单位通知交货后15日历天内货物运抵施工现场,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电梯货物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电梯安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承包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②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本项目电梯安装依法分包给具备合法有效的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分包单位须通过建设单位确认,分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合同签订后向建设单位报备。该安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建设单位不另外支付。③本工程对电梯使用提供参考品牌(品牌1:上海三菱,品牌2:富士达,品牌3:康力)作为投标参考,承包单位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中标后,承包单位须在电梯选用品牌及参数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和施工,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绝使用。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漳州市龙海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1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4.3 抽取时间:2022-12-12 09:30;
4.4 抽取地点: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当月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当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15日内支付。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后15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甩项造价及暂列金额)的90%(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③工程结算审核定案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的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④预留结算审核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后一个月内结清剩余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由承包单位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承包单位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内容应针对本招标项目;银行保函的形式为无条件见索即付形式,应以建设单位为受益人且满足履约担保的数额和有效期要求;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建设单位有理由不予接收。所需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⑴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单位应在中标确认函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⑵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单位应在中标确认函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若承包单位无法按上述约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单位应先行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直到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银行保函为止。承包单位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后,建设单位将在收到银行保函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之前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担保。如果承包单位未按上述⑴或⑵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可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抽取中标人。;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龙海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屿上村食品博览园1号小木屋
邮 编:
363199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6-6566257
传 真:
联系人:
陈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漳州市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
0596-6535066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1207-1208室
联系电话: 0596-2936870
日 期:
2022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