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鑫元工艺品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配套道路、挡土墙及排洪渠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817202000055
1.项目条件
本项目龙海鑫元工艺品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配套道路、挡土墙及排洪渠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审[2022]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龙海区浮宫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为龙海鑫元工艺品 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建设配套道路、挡土墙及排洪渠。新建道路宽6 米,长约162米;建设混凝土挡墙墙身2397.73立方米,挡土墙顶金属栏杆322.45 米;建设排水沟、截水沟总长度859.97米;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龙海鑫元工艺品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配套道路、挡土墙及排洪渠工程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发包内容:
龙海鑫元工艺品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配套道路、挡土墙及排洪渠工程;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2861886元(含暂列金0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 6%到10%(含6%,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签订合同时间:承包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漳州市龙海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3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漳州诚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蔡 电话:0596-2930566;
4.3 抽取时间:2022-12-15 09:30;
4.4 抽取地点: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法确定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 工程进度款(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每月由承包人报送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经监理单位在7天内审定后并经发包人7天内审核后支付进度款的80%;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归档资料后发包人应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甩项造价)的 85%(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③余下部分待竣工结算完成支付至工程款总造价的97%,剩余 3%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二年,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④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注: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国家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缴交,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履约担保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漳州龙海区浮宫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镇前路53号
邮 编:
363104
电子邮箱:
/
电 话:
18959616707
传 真:
联系人:
林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
0596-6535066
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诚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漳华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505室
联系电话: 0596-2930566
日 期:
2022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