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平湖路(电力公司到华电新村)沿街立面整治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90601800390001
一、招标项目名称: 华安县平湖路(电力公司到华电新村)沿街立面整治工程 ;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联系方式:0596-73656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潘桂兰;联系方式:0596-2961882)
三、工程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建设规模:城关平湖路(电力公司到华电新村)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包括立面整治、店招整治、屋面处理和围墙整治,共有23栋建筑物,其中,轻度改造6栋(居住建筑3栋,公共建筑2栋,商业建筑1栋);重度改造17栋(居住建筑8栋,公共建筑6栋,商业建筑3栋)。项目概算总投资686.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9.84万元。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七、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8日上午09时00分
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相关信息:
1.中标候选人: 福建鑫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贰拾叁万壹仟捌佰贰拾叁元伍角贰分(¥5231823.52元)(含暂列金人民币275000元);
3.项目负责人:张岩,注册建造师等级: 贰级 ,注册编号: 闽2352020202106663,
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 ;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6.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郭黎玲(组长)、叶丽华、陈志红、郑松冰、张美珍;
十、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十一、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20份,经评审符合要求20份,不符合要求0份。
十二、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十三、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596-7361798、0596-7362231。
十四、公示时间: 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8日。
以上中标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公布。
招标人(盖章):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