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澄清和修改通知


【信息时间: 2024/4/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澄清和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不合理。因本项目为水利工程项目,根据有关规范,大型的水利工程勘察才需要岩土工程甲级,本项目属于中小型的项目,要求甲级资格属于抬高门槛,限制了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答: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2、问:问题一:关于人员注册资格证书是否有效如何认定的问题?由投标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是否有效? 问题二:据悉南靖其他水利项目因项目负责人未到场被处罚,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可需要到现场参加评审会、协调会等,若不参加是否会被处罚?

答:(1)人员注册资格证书的有效性以注册资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为准,以注册资格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体现的有效期为准。投标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无效。

2)项目负责人需到现场参加评审会、协调会等,若因故无法到场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并委派代表(委派的代表的资历和业绩不得低于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代行其职责,否则按设计人违约处理并支付违约金10000/次。

3、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排水沟、灌溉渠清淤整治和排水管道清淤检测修复,其中排水沟、灌溉渠清淤整治建安占了整个项目百分之七十以上,并且排水管道以清淤检测为主、勘察需求较少,故建议本项目的勘察要求以水利工程要求为主,由于本项目水利工程属于中小型项目,因此建议本项目的勘察要求修改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答: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二、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资质中的“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4.5.1增加“(2)项目负责人需到现场参加评审会、协调会等,若因故无法到场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并委派代表(委派的代表的资历和业绩不得低于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代行其职责,否则按设计人违约处理并支付违约金10000/次”。

 

注: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本澄清和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和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和修改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④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次澄清和修改通知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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