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对船场溪北侧翠眉排水沟、下城排水沟、三卞排水沟三条排水能力不足的渠道进行整治,总整治总长为5.183km,涉及新(改)建排水管网、截水沟、渠道、箱涵改造及道路恢复等。本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如下:(1)翠眉排水沟拓宽改造工程:长160m(号CY0+000~CY0+160),河道采用C20埋石砼重力式挡墙护岸,并C20砼护底,渠道宽6.0m,高2.5m,用地红线宽7m。(2)下城排水沟下游段河道清淤工程:长2000m,清淤宽2.5~6.0m,深0.3m,含改建一座桥涵。(3)瑞云路箱涵沉砂池建设工程:瑞云路箱涵改建(2孔-4x3m),长10米,并在上游建设沉沙池1处。(4)步云路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改建步云路雨污水管道,长639.775m,雨水主管为DN1500,污水主管为DN400;并对步云路开挖破除进行恢复,长639.775m,路面宽9m。(5)三卞排水沟闽昌路旁河道清淤工程:三卞排水沟清淤长1800m,清淤宽4.0m,深0.3m;同时改建闽昌路道路两侧雨水口,排入道路左侧渠道。(6)东环城路排水能力提升工程:东环城路(和贵路-东大道段)下排水管道提升改造,主要包括5000m的DN500-d1500雨水管道修复改造、2500m的DN500-DN700污水管道修复改造。(7)长兴路排水能力提升工程:长兴路(建设路-和靖路段)下排水管道提升改造。(8)灌溉渠清淤疏浚工程:长2600m,清淤宽2.0~5.0m,深 0.5m。(9)顺裕路(雨林路-紫荆路段)排水能力提升工程:顺裕路(雨林路-紫荆路段)下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包括新建250m的d1200雨水管道、210m的DN400污水管道。(10)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清淤疏浚工程:排查、检测、清淤南靖县中心城区地下排水管长约174.85公里。项目总投资8961.9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587.96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勘察(地质勘察工作成果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2)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和施工图设计(配合做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施工图纸及招标工作)];(3)工程测量(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4)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配合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5)国债咨询服务等;
2.5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2094400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及批复(或核准);
2.7 服务期限:/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勘察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通过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3)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同时具备(1)和(2)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及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相应水利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 00时至2024 年5月6 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9:00。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电子保函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建设西路20号国资大厦一楼城投集团,邮 编363699
联系人:黄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0596-6036559,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梯4楼,邮 编:363000
联系人:江工,电子邮箱:/
电 话:0596-2678801,传 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596-7831229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水利局
地 址:漳州市南靖县向阳路18号
联系电话:0596-7821239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