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石榴卫生院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石榴卫生院扩建项目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2]138号和浦发改审[2023]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石榴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投入,招标人为漳浦金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石榴镇石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卫生院总用地面积13856.56平方米,其中扩建用地面积8366平方米,项目分二期建设。本期建设总建筑面积5711.7平方米,其中: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5135.9平方米、门卫36平方米、污水处理泵房20平方米、医疗废物暂存房50平方米,配套建设围墙、室外道路、绿化、综合管网等。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3018593元(含暂列金1470000元、暂估价200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711.7平方米,最高层高23.55米,最大跨度9米,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工程范围: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建筑层数5~25层(本建设项目最高层数5层),建筑物高度15~100米(本建设项目最高高度23.55米)属于中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018593元(含暂列金1470000元、暂估价20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④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⑤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⑥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 6 %~10 %(含6%,不含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5月15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6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金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中78号新都城市广场4幢2723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185530,传真:/
联系人: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2梯1507,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30652000@qq.com
电话:18050667020、0596-2061979,传真:/
联系人: 小胡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
联系电话:0596-3221035、0596-31066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门牌:黄仓村457号)
联系电话:0596-320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