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翔产业园东辅路与树洞横二路连接段道路市政工程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二、招标文件中“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2年”修改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1年”。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吉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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