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西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西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和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芗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仓滞洪区建设工程、甘棠溪-西洋坪溪(大学路段)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丹霞路(建元路-诗浦路)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金峰路(北环城路-北江滨路)排涝能力提升工程。(1)北仓滞洪区建设工程对西洋坪溪等三湘江流域进行清淤疏浚,长度约10km,规划新建北仓滞洪区同步建设配套设施,建设滞洪区及水闸联排联调智慧管控及BIM模型应用系统。(2)甘棠溪-西洋坪溪(大学路段)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建设排涝箱涵约1360m,同时对沿线路面和市政管线系统进行恢复和提升整治,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 30m,长度约1360m。(3)丹霞路(建元路-诗浦路)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建设排涝箱涵约226m,对沿线路面恢复和提升整治。(4)金峰路(北环城路-北江滨路)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d600-d2000雨水管约7400m,同时对沿线道路路面和市政管线系统进行恢复和提升整治,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40m,长度约3200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服务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及各项市政功能设施移交给相关维护管养部门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以及《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作业流程管理与评价指引(试行)》有关监理单位需履行的监理管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人民币2590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13%,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固定费率1.13%。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2917596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且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功能设施移交和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为止。工期缩短或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缺陷责任阶段、移交阶段和工程档案归档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价款中。)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4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同时达到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同时具备①甲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和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②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即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其投标无效。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09: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 5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市政集团2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871309,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89号荣成花园9幢1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2695352771@qq.com
电话:0596-2682527,传真:/
联系人:小雷、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
联系电话:0596-2922241、0596-203378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