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人文化宫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工人文化宫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2]35号、漳发改审[2022]36号、漳发改审[2024]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工人文化宫,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工人文化宫,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东邻新华南路,南邻炮仔街,北靠新华园小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工人文化宫提升改造项目,修缮改造原有工人文化宫面积22698.92㎡,主要对现有的主楼、北楼、南楼重新改造,其中主楼面积10261.74㎡,北楼面积5821.35㎡,南楼面积6615.83㎡;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结构加固工程、装饰改造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楼宇智能化等)、屋顶改造工程、室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概算9753.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097.7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建筑面积22698.9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建筑面积22698.92㎡,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属中小型规模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即预算审核价¥66183544元(含暂列金¥3100000元及专业工程暂估价¥1002594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阶段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①根据{漳建筑函[2024]17号}文件通知:我市企业作为牵头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按照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最高信用分确定;②其它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照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⑦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4日 00:00:00至2024年4月25日 11: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00%~10.00%(含6.00%,不含10.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子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5日 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工人文化宫
地址:漳州市工会大厦南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871026,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lxz007726@163.com
电话:0596-2968036,传真:/
联系人: 小林、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6-294427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招标人:漳州市工人文化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