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办筑函〔2024〕8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满足装配式装修和装配式市政工程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需要,经研究,省厅决定扩充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库。现将推荐第四批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在我省从事装配式建筑(包括装配式房屋建筑、装配式市政工程和装配式内装修,下同)的设计、施工、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熟悉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发展情况,在装配式建筑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学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
2.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备工程系列土建专业中级职称。
3.曾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
4.主持或承担过2项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四)已入选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库人员不再接受增补专业申请。
二、推荐人数
各地应根据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推荐工作,优先增补从事装配式装修和装配式市政工程相关工作的专家,以满足本地区装配式装修和装配式市政工程的评价和技术论证需求。
三、推荐程序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经单位同意后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填写《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专家申报推荐表于2024年3月29日前寄送省厅产业办。专家汇总表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1120196865@qq.com。
联系人:陈晓存 联系电话:0591-87613715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建厅大院石结构办公楼三层。
附件: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推荐表》
2.《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专家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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